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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楚天都市報訊 圖為:地下車庫內堆滿木質貨品
  圖為:地下車庫門口加裝了鐵門
  圖為:小區車輛被擠上了草坪
  圖為:物業出示的人防批准證件
  本報記者許洋 實習生汪瑜 攝影:記者王永勝
  楚天都市報:
  我們是武昌區餘家頭國盛路安盛花園小區居民,該小區離傢具賣場和平大世界只有500米。2009年入住時,小區衛生乾凈,綠化美觀。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,物業將近2000平方米的地下停車場對外出租,大多被傢具賣場老闆租作倉庫,堆滿傢具,小區就像一個大物流市場。
  因停車位不夠,一些小區車輛無序停放,早晨上班時,經常被堵幾十分鐘出不了小區。另外,來小區拖貨的貨車噪音擾民,加之大量木質傢具堆放在地下車庫也存在較大火災隱患,小區居民們每天都提心吊膽。我們想問下,地下車庫能否當作倉庫出租,這事有部門能管嗎?
  安盛花園小區一業主
  【記者探訪】
  小區地下車庫變成倉庫
  前日下午,記者看到,該小區位於和平大世界旁的一條小巷內,共有6棟18層高的樓房,共700多戶住戶。每棟單元樓一樓,都有幾間面積約20平方米的固定車庫。這些車庫,大部分被用作倉庫,裡面堆放著木質桌椅等傢具。車庫前,則停滿各種三輪車、小貨車等。
  小區內不足五米寬的道路兩側,停滿車輛,不少車位被打包好的傢具和三輪車占據,使原本窄小的通道變得更加擁擠。一些車輛因無處停放,不得不占用人行道。“物業把地下車庫改了,我們沒地方停車,只能在門口停。”業主胡先生稱。
  在居民的指引下,記者找到小區的地下車庫,發現進入車庫的下坡處被裝上一扇鋼板門,大門被人從外面鎖住,車庫外牆上印有“嚴禁煙火”的字樣。不一會,一輛小貨車前往地下車庫拉貨,司機拿出鑰匙打開車庫大門。記者進到車庫,看見車庫內並沒有小車停放,昏暗的車庫中堆滿了大大小小的包裝紙箱,約有兩米高,細看發現都是用紙箱包好的木質傢具,有木板、餐桌、衣櫃等。車庫地面上則四處散落著廢棄的硬紙板。幾名工人將10多個紙箱搬上小貨車後,離開車庫。
  記者蹲守發現,僅十分鐘時間,就有20多輛三輪車、麵包車、封閉式貨車進入小區拉貨。
  【業主不滿】
  倉庫堆貨導致隱患重重
  小區業主劉先生介紹,小區2009年建成,緊挨著和平大世界傢具廣場。小區內居住的,大多是拆遷戶和廉租房住戶。
  “車庫就是用來停車子的,可是我們小區私家車都停在路面,地下車庫從未對外開放,一直被當作倉庫使用,裡面堆滿了木質傢具等易燃物品,一旦發生火災後果不堪設想!”2棟3單元的業主王先生,對地下車庫改成傢具倉庫憂心忡忡。王先生稱,此前小區內有人結婚,放鞭炮時經常有鞭炮“蹦”到倉庫內,由於木質傢具較多,險些引發火災。他們多次向物業提出反對意見,但都沒有下文。
  家住小區2棟2單元的馮婆婆稱,運輸傢具的三輪車、小貨車、電瓶車等來來往往,不僅車速快,上下貨物的噪音也很大,每天清晨4、5點,就有車在小區頻繁進出,她和老伴常在睡夢中被驚醒。中午時間,也還有車輛上下貨,居民生活受到嚴重影響。
  居民劉女士稱,上下班高峰時,運輸傢具的三輪車、小貨車和業主的私家車常常出現“車堵車”的情況,晚上7點後,小區內很難找到停車位。“小區活動場所本來就不是很大,私家車輛亂停亂放,加上貨車運輸傢具占位,居民想下樓活動活動都沒位置。”劉女士說,因為商戶的進入,小區的來往人員很難管理,很多不法分子乘虛而入,治安不好招來不少居民的抱怨。
  【物業回應】
  車庫外租取得相應資質
  隨後,記者來到小區物業辦公室。相關負責人稱,小區因靠近和平大世界傢具廣場,來往車流量較大。2009年小區建成時,單元樓的一樓車庫就賣給了業主,部分業主出於利益考慮,租給了附近商家,他們無權干涉。
  該負責人稱,地下車庫的停車費一年3000元左右,地上停車位一年費用為770元。小區建成來,業主均不願意在地下車庫停車,導致地下車庫一直閑置,物業公司於是將車庫出租作為倉庫。“考慮到居民利益,當時簽租賃合同時,註明瞭運貨時間是早上6點到晚上5點,中午兩個小時也不准運貨。”
  “地下車庫本為人防工程,收取的大部分租金也都補貼用作小區的環境建設。既然現在有居民反映問題,我們會要求租賃戶整改,減少對居民的影響。”負責人稱,車庫改造成倉庫,他們曾向武昌區人防辦公室報備,取得了相應的人防使用證,並向記者出示了該證件。
  【人防部門】
  地下車庫將恢復停車功能
  前日,記者與武昌區人防辦公室聯繫,工作人員稱,目前國家鼓勵將人防工程合理使用,因此他們批准了小區車庫用作倉庫。
  昨日,工作人員前往小區地下車庫實地調查,發現車庫堆放傢具存在較大消防隱患。目前,他們已通知物業立即進行整改,並取消了物業的倉庫使用權,要求將車庫恢復停車功能。
  【律師聲音】
  車庫改倉庫不符合消防規定
  湖北今天律師事務所但加強律師認為,根據《物權法》的有關規定,地下停車場功能在規划上不能擅自變更。如要改建成商業設施,必須召開業主大會,至少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同意才能向規劃部門提出改建申請。規劃部門根據房屋結構、安全、消防、人防等綜合考慮。
  即便是業主有產權證的,將此車庫主動對外出租,也要在不影響公共安全的情況下。其他業主可以聯合在一起維權,如果跟出租車庫的業主達不成共識,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,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。
  但加強稱,根據國家《消防法》的相關規定,生產、儲存、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,不得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築物內,並應與居住場所保持安全距離。生產、儲存、經營其他物品的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築物內的,應當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,地下停車庫改成傢具倉庫明顯不符合上述規定。
  (原標題:地下車庫外租成傢具倉庫 小區700戶業主不堪其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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